導讀: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投票8日上午9時開始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陸續來到設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主投票站,以一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投票8日上午9時開始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陸續來到設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主投票站,以一人一票方式,進行無記名投票。此次選舉是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后進行的首次行政長官選舉。
此次選舉中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為李家超,其為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前司長。每名選委可投支持票或不支持票,投票時間持續至11時30分。投票結束后,由點票站工作人員以手工進行點票。點票結束后,選舉主任宣布選舉結果。
由于疫情關系,為減少主投票站人流,投票時間較過往選舉延長30分鐘。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照選舉委員會的五個界別,為選委劃分了不同的“建議投票時段”前往主投票站投票。
根據選舉產生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有關法規,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當選人經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在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職。
新聞背景:香港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8日舉行。這是去年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之后第三場重要的選舉活動。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全票通過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3月31日起實施。5月27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標志著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工作順利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選制下的第一、第二場重要選舉活動,即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選舉和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先后順利完成。根據新選制,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由五個界別組成,人數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負責提名并選舉行政長官人選等事宜。
香港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內,選舉主任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該候選人為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前司長,其于4月13日正式報名參加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
4月18日,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已完成審查李家超作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并裁定其提名有效,李家超獲得的有效選委提名數為786名。
5月8日,選舉事務處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設立一個主投票站,供選舉委員會委員就行政長官選舉進行投票,投票時間是上午9時至11時30分。候選人須獲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才能當選。
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六任行政長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香港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前五任行政長官先后由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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